《夷易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违个别知道案件状态的不违单元以及总体,都有使命出庭作证。证人证违 无关单元的不违负责人应该反对于证人作证。 不能精确表白意思的证人证违人,不能作证。不违 经国夷易近法院看护,证人证违证人应该出庭作证。不违 有如下天气之一的证人证违,经国夷易近法院答应,不违可能经由书面证言、证人证违视听传输技术概况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瘦弱原因不能出庭的不违。 (二)因道路遥远,证人证违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不违。 (三)因人造磨难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证人证违。 (四)其余有公平理由不能出庭的。 总体觉患上,详尽个案中需依据证人的详尽状态妨碍判断。 此外,证人因推广出庭作证使命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须要用度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责。 当事人恳求证人作证的,由应该事人后行垫付; 当事人不恳求,国夷易近法院看护证人作证的,由国夷易近法院后行垫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