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当事人惟独适宜如下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扣留就能恳求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操作、若何拘役概况自力适用附加刑的办取保候;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事接管取保候审、扣留监督寓居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若何。 三、办取保候患了严正疾病、刑事生涯不能自理,扣留有身概况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若何主妇,接管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办取保候; 四、羁押期限届满,刑事案件尚未规画结束,扣留需要接管取保候审的若何。 取保候审、监督寓居由公安机关推广。 二、法律依据: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国夷易近法院、国夷易近审查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有如下天气之一的立功怀疑人、原告人,可能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操作、拘役概况自力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接管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 患了严正疾病、生涯不能自理,有身概况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主妇,接管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接管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