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拍卖条约应该载明如下事变: (一)拜托人、拜托拍卖人的拍卖姓名概况称说、住所; (二)拍卖标的条约的称说、规格、应该数目、载明品质; (三)拜托人提出的拜托保存价; (四)拍卖的光阴、地址; (五)拍卖标的拍卖交付概况转移的光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出的条约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应该支出方式、期限; (八)守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载明其余事变。 法律依据 《拍卖法》第四十四条 拜托拍卖条约应该载明如下事变:(一)拜托人、拜托拍卖人的拍卖姓名概况称说、住所;(二)拍卖标的条约的称说、规格、应该数目、载明品质;(三)拜托人提出的保存价;(四)拍卖的光阴、地址;(五)拍卖标的交付概况转移的光阴、方式;(六)佣金及其支出的方式、期限;(七)价款的支出方式、期限;(八)守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余事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