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法院传票找不到当事人签收,法院会通告投递。传票常识 【法律依据】 《夷易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投递间接投递 投递诉讼文书,到当应该间接送交受投递人。事人受投递人是样办苍生的,自己不在交他的爱问同住成年家族签收;受投递人是法人概况其余机关的,应该由法人的法院法定代表人、其余机关的传票常识主要负责人概况该法人、机关负责收件的投递人签收;受投递人有诉讼署理人的,可能送交其署理人签收;受投递人已经向国夷易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到当,送交接受人签收。事人受投递人的样办同住成年家族,法人概况其余机关的爱问负责收件的人,诉讼署理人概况代收人在投递回证上签收的法院日期为投递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