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4000元,偷窃假如未达到当地的元审存案规范,审查院是查院可能不起诉的。 有如下天气之一的起诉,可能不起诉: 一、偷窃情节清晰重大、元审危害不大,查院不觉患上是起诉立功的; 二、立功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偷窃; 三、经特赦令免去刑罚的元审; 四、遵照刑法看护才解决的查院立功,不看护概况撤回看护的起诉; 五、立功怀疑人、偷窃原告人诞生的元审; 六、其余法律规定免予查究刑事责任的查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如下天气之一的,不查究刑事责任,曾经查究的,应该作废案件,概况不起诉,概况妨碍审理,概况宣告无罪: (一)情节清晰重大、危害不大,不觉患上是立功的; (二)立功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去刑罚的; (四)遵照刑法看护才解决的立功,不看护概况撤回看护的; (五)立功怀疑人、原告人诞生的; (六)其余法律规定免予查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