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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4000元审查院是否可能不起诉

发表于 2024-10-17 01:22:37 来源:饕餮之徒网

偷窃4000元,偷窃假如未达到当地的元审存案规范,审查院是查院可能不起诉的。

有如下天气之一的起诉,可能不起诉:

一、偷窃情节清晰重大、元审危害不大,查院不觉患上是起诉立功的;

二、立功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偷窃;

三、经特赦令免去刑罚的元审

四、遵照刑法看护才解决的查院立功,不看护概况撤回看护的起诉;

五、立功怀疑人、偷窃原告人诞生的元审;

六、其余法律规定免予查究刑事责任的查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如下天气之一的,不查究刑事责任,曾经查究的,应该作废案件,概况不起诉,概况妨碍审理,概况宣告无罪:

(一)情节清晰重大、危害不大,不觉患上是立功的;

(二)立功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去刑罚的;

(四)遵照刑法看护才解决的立功,不看护概况撤回看护的;

(五)立功怀疑人、原告人诞生的;

(六)其余法律规定免予查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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