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约代签是保险否实用要依据代签人以及投保人是否追认而定,假如代签人是条约其署理人概况投保人对于他人代签行动追认了的,该条约实用,代签假如他人的否实代签行动,投保人不追认的保险,该条约实用。条约《最高国夷易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保险法〉多少多成果的代签批注 (二)》第三条投保人概况投保人的署理人订立保险条约时不亲自签字概况盖章,而由保险人概况保险人的否实署理人代为签字概况盖章的,对于投保人不失效。保险但投保人曾经缴纳保险费的条约,视为其对于代签字概况盖章行动的代签追认。 法律依据 《最高国夷易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保险法〉多少多成果的否实批注 (二)》第三条投保人概况投保人的署理人订立保险条约时不亲自签字概况盖章,而由保险人概况保险人的保险署理人代为签字概况盖章的,对于投保人不失效。条约但投保人曾经缴纳保险费的代签,视为其对于代签字概况盖章行动的追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