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遵照规定的征税注销期限报告规画税务注销、变更概况注销注销的定期的样; (二)未遵照规定配置、保会计簿概况保存记帐凭证以及无关资料的规画; (三)未遵照规定将财政、会计制度概况财政、税务会计解决方式以及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处罚; (四)未遵照规定将其全副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陈说的; (五)未遵照规定装置、运用税控装置,征税注销概况损毁概况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定期的样。 征税人不规画税务注销的规画,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更正;逾期不更正的税务,经税务机关提请,处罚由工商行政打点机关吊销其歇业执照。征税注销 征税人未遵照规定运用税务注销证件,定期的样概况转借、规画涂改、税务损毁、处罚交易、伪造税务注销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如下的罚款;情节严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如下的罚款。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税收征收打点法》第六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