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伐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林木立功客体是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打点行动以及林木的所有权。立功的罪的组成工具,是盗伐《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余林木,包罗防护林、林木立功用材林、罪的组成经济林、盗伐薪炭林、林木立功特种用途林等。罪的组成不属于《森林法》调整畛域的盗伐总体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林木立功立功工具。 二、罪的组成主不雅要件 本罪在主不雅方面呈现为违背呵护森林规定,盗伐盗伐国家、林木立功总体以及总体所有的罪的组成森林及其余林木,数目较大的行动。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平凡主体,既可能是平凡苍生,也可能是国家使命职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耐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依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元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不雅要件 本罪在主不雅方面呈现为分心。即明知林木不归自己概况本单元所有,而以正当占有为指标,分心盗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