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住所地法院统领。夷易《夷易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事对于苍生提起的诉讼识人夷易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国夷易近法院统领; 原告住所地与每一每一寓居地不不同的区域,由每一每一寓居地国夷易近法院统领。统领对于法人概况其余机关提起的若何夷易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国夷易近法院统领。规定 对于立诉讼的问常多少个原告住所地、每一每一寓居地在两个以上国夷易近法院辖区的夷易,各该国夷易近法院都有统领权。近事 (2)原告住所地法院统领。诉讼识人《夷易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区域如下夷易近事诉讼,统领由原告住所地国夷易近法院统领; 原告住所地与每一每一寓居地不不同的若何,由原告每一每一寓居地国夷易近法院统领: 一、规定对于不在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畛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无关身份关连的诉讼; 二、对于上涨不明概况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无关身份关连的诉讼; 三、对于被劳动修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我国《夷易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国夷易近法院都有统领权的诉讼,原告可能向其中一总体夷易近法院起诉;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统领权的国夷易近法院起诉的,由开始存案的国夷易近法院统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