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交通事件后逃逸,发生不组成立功的交通解决,由公安机关交通打点部份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如下罚款,事件可能并处十五日如下扣留。后逃顶包者因提供虚伪证言,逸还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扣留以及罚款的让人处罚。假如闹事者组成立功的顶包的样,顶包者会涉嫌呵护罪,发生也要查究刑事责任。交通解决 【法律依据】 《治安打点处罚法》第六十条,事件有下枚行动之一的后逃,处五日以上旬日如下扣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如下罚款: (一)潜在、转移、逸还变卖概况损毁行政法律机关依法扣押、让人查封、顶包的样解冻的发生财物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概况提供虚伪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法律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概况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推广操作、褫夺政治权柄概况在缓刑、暂予监外推广中的罪犯概况被依法接管刑事欺压措施的人,有违背罪律、行政规定概况国务院无关部份的监督打点规定的行动。 《道路交通牢靠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件后逃逸,尚不组成立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打点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如下罚款,可能并处十五日如下扣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