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衡宇衡宇是土地修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分开牢靠附着物,两者之间具备不因素袂性,转让否则,衡宇极易引起损失或者导致瓜葛。土地因此,分开衡宇的转让所有权经由交易条约转让时,该衡宇占用畛域内的衡宇土地运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假如发售人将房产以及土地运用权分说卖与差此外买受人,土地概况发售衡宇时只转让衡宇所有权而区别时转让土地运用权,分开则该类交易条约应该是转让实用的。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以及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衡宇土地运用者转让地上修筑物、土地其余附着物所有权时,分开其运用畛域内的土地运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修筑物、其余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了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