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知足组成增值 本罪侵略的甚件税专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打点制度。 (二)主不雅要件。伪造 本罪在主不雅方而呈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发售伪造的票罪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行动方式。 (三)主体要件。知足组成增值 本罪的甚件税专主体是平凡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纪且具备刑事责任能耐的伪造人造人均可组成,单元也可能组老本罪。票罪单元组老本罪的知足组成增值,推广两罚制,甚件税专即对于单元判处罚金,伪造并对于间接负责的票罪主管职员以及其余间接责任职员查究刑事责任。 (四)主不雅要件。知足组成增值 本罪的甚件税专主不雅方面是间接分心、即明知自己伪造、伪造发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动违背发票打点规定,会造成危害社会的服从,而愿望以及谋求这种服从的发生。因为本条不规定行动人主不雅上必须具备未必指标,因此,惟独行动人分心实施了伪造、发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动,则无论是何种念头以及指标,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组老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