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需要见证人,录音遗嘱人以及见证人应该在录音录像中记实其姓名概况肖像,遗嘱以及年、证人月、录音日。遗嘱录音遗嘱是证人指遗嘱生齿述内容并用录音工具录制保存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苍生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方式立的录音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遗嘱人以及见证人应该在录音录像中记实其姓名概况肖像,证人以及年、录音月、遗嘱日。证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如下职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夷易近事行动能耐人、录音限度夷易近事行动能耐人以及其余不具备见证能耐的遗嘱人; (二)秉持人、受遗赠人; (三)与秉持人、证人受遗赠人有厉害关连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