怙恃去世,重度孩子哺育权就归有负责能耐的残疾祖怙恃、外祖怙恃,人怙对于怙恃曾经诞生或者怙恃有力哺育的恃去世后未成年的孙后世、外孙后世,重度可能主张对于孙后世的残疾哺育权。此外,人怙有负责能耐的恃去世后兄、姐,重度对于怙恃曾经诞生或者怙恃有力哺育的残疾未成年的弟、妹,人怙也可能主张自己的恃去世后哺育使命。 有负责能耐的重度祖怙恃、外祖怙恃,残疾对于怙恃曾经诞生或者怙恃有力哺育的人怙未成年的孙后世、外孙后世,有哺育的使命。有负责能耐的孙后世、外孙后世,对于后世曾经诞生或者后世有力养活的祖怙恃、外祖怙恃,有养活的使命。 有负责能耐的兄、姐,对于怙恃曾经诞生或者怙恃有力哺育的未成年的弟、妹,有哺育的使命。由兄、姐哺育长大的有负责能耐的弟、妹,对于缺少劳动能耐又缺少生涯源头的兄、姐,有哺育的使命。 法律依据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苍生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祖孙之间的哺育养活使命】有负责能耐的祖怙恃、外祖怙恃,对于怙恃曾经诞生概况怙恃有力哺育的未成年孙后世、外孙后世,有哺育的使命。 有负责能耐的孙后世、外孙后世,对于后世曾经诞生概况后世有力养活的祖怙恃、外祖怙恃,有养活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