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安车辆在道路上发闹事件后,规定拦阻交通又难以挪移的运用,不按规定运用警示灯光的灯光,罚款200元记3分; 二、处罚灵便车在发生误差后,不安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三、运用灵便车在发闹事件后,灯光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四、不安灵便车超车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规定,罚款100元记1分; 五、运用灵便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灯光,罚款100元记1分; 六、处罚灵便车经由有交通信号灯操作的交织口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七、灵便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八、灵便车在夜间不路灯、照明不良概况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状态上行驶时,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九、灵便车在夜间经由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概况不交通信号灯操作的路口时,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1 0、牵引误差灵便车时,不按规定运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道路交通牢靠法》 第六十八条:灵便车在道路上发生误差概况发生交通事件,拦阻交通又难以挪移的,应该遵照规定开启危害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配置正告符号,夜间还应该同时开启迪廓灯以及后位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