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二、诱骗易证三款规定 证券交易所、投资期货交易所、券罪证券公司、既遂久期货掮客公司的平凡判多从业职员,证券业协会、诱骗易证期货业协会概况证券期货监督打点部份的投资使命职员,分心提供虚伪信息概况伪造、券罪变造、既遂久销毁交易记实,平凡判多诱骗投资者交易证券、诱骗易证期货合约,投资造成严正服从的券罪,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概况拘役,既遂久并处概况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如下罚金;情节特意卑劣的平凡判多,处五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如下罚金。 单元犯前两款罪的,对于单元判处罚金,并对于此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以及其余间接责任职员,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概况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伪造而且转达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伪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正服从的,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概况拘役,并处概况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如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掮客公司的从业职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概况证券期货监督打点部份的使命职员,分心提供虚伪信息概况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实,诱骗投资者交易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正服从的,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概况拘役,并处概况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如下罚金;情节特意卑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如下罚金。 单元犯前两款罪的,对于单元判处罚金,并对于此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以及其余间接责任职员,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概况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