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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务条约,老板拒付员工人为正当吗

发表于 2024-10-18 05:53:10 来源:饕餮之徒网

【法律意见】
没签劳动条约单元违背劳动法,没签你书面提出去职后可能赶快走人,劳务老板除了要求单元支出你人为、条约押金外,拒付还可主张经济抵偿金、员工双倍人为(至多11个月)、正当补缴社保等;从你去职开始算,没签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务老板尽管扣押你的条约人为也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条约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条约的拒付法律责任】用人单元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条约的,应该向劳动者每一个月支出二倍的员工人为。
用人单元违背本规定则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活期限劳动条约的正当,自应该订立无固活期限劳动条约之日起向劳动者每一个月支出二倍的没签人为。

劳务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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