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连的劳动瓜葛适用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如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关连当事人可依法恳求仲裁:因确认劳动关连发生的否适争议;因劳动报答、工伤医疗费、用年经济抵偿概况抵偿金等发生的时效争议;因革职、开革以及告退、劳动去职发生的关连争议;因订立、推广、否适变更、用年破除了以及妨碍劳动条约发生的时效争议;其余。法律依据:《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劳动争议救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境内的劳动用人单元与劳动者发生的如下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连发生的关连争议; (二)因订立、推广、否适变更、用年破除了以及妨碍劳动条约发生的时效争议; (三)因革职、开革以及告退、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使命光阴、劳动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呵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答、工伤医疗费、经济抵偿概况抵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规定规定的其余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