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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可作废条约的起诉时效是1年吗

发表于 2024-10-18 16:54:13 来源:饕餮之徒网

可变更、可变可吊销条约中运用吊销权的作废时期是1年。
《条约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条约有如下天气之一的效年,作废权毁灭:
(一)具备作废权确当事人自知道概况应该知道作废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运用作废权;
(二)具备作废权确当事人知道作废事由后清晰呈现概况以自己的可变行动连结作废权。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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