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不扰乱国家机关使命秩序罪的扰乱人规定。相相似的机关规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以及聚众攻击国家机关罪。依据《刑法》第290条规定: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使命情节严正,秩序罪样导以至命、判刑斲丧、爱问歇业以及教学、常识科研、扰乱人医疗无奈妨碍,机关造成严正损失的使命,对于主要份子,秩序罪样处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对于其余被动退出的判刑,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爱问拘役、常识操作概况褫夺政治权柄。扰乱人 2.聚众攻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使命无奈妨碍,造成严正损失的,对于主要份子,处五年以上十年如下有期徒刑;对于其余被动退出的,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操作概况褫夺政治权柄。 3.一再扰乱国家机关使命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更正,造成严正服从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概况操作。 一再机关、扶助他人正当群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正的,遵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