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企业法人歇业执照是公司格一种行政处罚行动,主不雅上并不用然产生使公司夷易近事行动能耐损失的被吊服从,而仅是执照一种终结事由的泛起。公司被吊销歇业执照,不能损只是失主终结挨次的开始,而不是体资主体毁灭。 【法律依据】依据《公法律》第一百八十条,公司格公司因如下原因终结: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被吊歇业期限届满概况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余终结事由泛起; (二)股东会概况股东大会决定终结; (三)因公司并吞概况分立需要终结; (四)依法被吊销歇业执照、责令敞开概况被作废; (五)国夷易近法院遵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执照规定予以终结。 不能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