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提出行政复议的复议人,必须是有甚觉患上行政机关运用权柄的行动侵略其正当权柄的苍生、法人以及其余机关。特色 二、行政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复议必须是有甚内行政机关曾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假如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特色则不存在复议成果。行政复议的复议使命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有甚解决夷易近事或者其余争议。 三、特色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政决定不屈,只能按法律规定,复议向有行政复议权的有甚行政机关恳求复议。 四、行政复议,主若是书面魔难,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投递,即具备法律效力。惟独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下场讯断的,当事人对于复议决定不屈的,仍可能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国夷易近法院提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