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社保清单不能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元之间存在劳动关连。社保实劳 我国劳动条约法将实际用使命为劳动关连的动关建树规范,也便是连存说,惟独实际用工,社保实劳才会建树劳动关连,动关纵然订立了劳动条约,连存但未实际用工,社保实劳也不能认定劳资双方已经建树劳动关连。动关 在无书面劳动条约状态下,连存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连时可参照如下凭证: (一)人为支出凭证或者记实(职工人为发放混名册)、社保实劳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动关记实; (二)用人单元向劳动者发放的“使命证”、“服务证”等可能证实身份的连存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元招工应聘“注销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实; (四)考勤记实; (五)其余劳动者的社保实劳证言等。 动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