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在如下天气中不担当抵偿责任: 1.患者概况其远支属不配合医疗机构妨碍适宜诊疗规范的医疗诊疗; 2.医务职员在救命性命紧迫的患者等紧迫状态下曾经尽到公平诊疗使命;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法律依据】 《夷易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机构患者在诊疗行动中受到侵害,不担包罗有如下天气之一的当抵,医疗机构不担当抵偿责任: (一)患者概况其远支属不配合医疗机构妨碍适宜诊疗规范的偿责诊疗; (二)医务职员在救命性命紧迫的患者等紧迫状态下曾经尽到公平诊疗使命;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天气中,天气医疗机构概况其医务职员也有差迟的医疗,应该担当响应的机构抵偿责任。 不担包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