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只是拘捕公安机关在侦探案件历程中接管的一种欺压措施,而判刑是拘捕由国夷易近法院作出的决定,以是拘捕被拘捕后不未必会被判刑,也便是拘捕说拘捕与判刑之间是不分割的。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拘捕的拘捕条件 对于有证据证实有立功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拘捕立功怀疑人、原告人,拘捕接管取保候审尚缺少以防御发生如下社会危害性的拘捕,应该予以拘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拘捕立功的; (二)有危害国家牢靠、公共牢靠概况社会秩序的拘捕事实危害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拘捕干扰证人作证概况串供的拘捕; (四)可能对于被害人、揭发人、拘捕指控人实施攻击报复的拘捕; (五)图谋自杀概况潜逃的。 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