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逃税查究行政罚款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偷税逃税详尽如下: 一、查究征税人接管诱骗、甚责瞒哄伎俩妨碍虚伪征税报告概况不报告,偷税逃税回避缴征税款,查究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而且占各税种应征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甚责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看护后,偷税逃税不补缴应征税款、查究不缴纳滞纳金概况不负责行政处罚的甚责; 二、征税人五年内因回避缴征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概况被税务机关给以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偷税逃税又回避缴征税款,查究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而且占各税种应征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甚责; 三、扣缴使命人接管诱骗、偷税逃税瞒哄伎俩,查究不缴概况少缴已经扣、甚责已经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征税人接管诱骗、瞒哄伎俩妨碍虚伪征税报告概况不报告,回避缴征税款数额较大而且占应征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概况拘役,并处罚金;数额重大而且占应征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使命人接管前款所列伎俩,不缴概况少缴已经扣、已经收税款,数额较大的,遵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一再实施前两款行动,未经解决的,遵照累计数额合计。 有第一款行动,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看护后,补缴应征税款,缴纳滞纳金,已经受行政处罚的,不予查究刑事责任;可是,五年内因回避缴征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概况被税务机关给以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了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