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协议的引渡意思是一国依据公约或者其余原因,应另一国的协议恳求,将在外国境内被指控或者被定罪的甚意思人移送另一国受审或者处罚的行动,是引渡国家间刑事法律辅助的一种方式。而引渡是协议一项紧张的国内法律辅助制度,也是甚意思实用运用国家统领权以及制裁立功的紧张保障。在今世国内关连中,引渡引渡已经成为两国法律相助的协议紧张方式,是甚意思国家主权的正当呈现。 【法律依据】 《引渡法》第七条,引渡外国向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提出的协议引渡恳求必须同时适宜如下条件,能耐准许引渡:(一)引渡恳求所指的甚意思行动,遵照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公法律以及恳求公法律均组成立功;(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恳求引渡的引渡,依据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公法律以及恳求公法律,协议对于引渡恳求所指的甚意思立功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概况其余更重的刑罚;为了推广刑罚而恳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恳求时,被恳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对于引渡恳求中适宜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立功,惟独其中有一种立功适宜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能对于上述种种立功准许引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