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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作品第一案”二审宣判 作家江南被判赔金庸方188万

发表于 2024-10-17 21:24:10 来源:饕餮之徒网

“同人作品第一案”二审宣判 作家江南被判赔金庸方188万

源头:扬子晚报2023-05-16

乔峰、同人郭靖、作品令狐冲……原本是第案作家金庸笔下原创的典型武侠人物,可是审宣在未经授权拥护的状态下,却被作家江南拿去二创改编,判作判赔并出书了一部同人校园小说,家江金庸是南被否侵略著述权?

克日,广州常识产权法院宣告了金庸生前起诉江南侵权案的同人二审服从。法院审理认定,作品被诉侵权行动分说组成著述权侵权以及不同理相助,第案判令原告江南(本名杨治)向原告金庸(本名查良镛)抵偿188万损失。审宣

上海大邦状师事务所状师丁金坤看护记者:“该讯断指引社会,判作判赔作品要原创,家江金庸二次发现运用他人的南被脚色,要当时患上到授权。同人”

擅自妨碍同人改编

案件瓜葛的理由因由在更早以前。2000年,作家江南未经金庸自己拥护,将金庸笔下的原创人物乔峰、郭靖、令狐冲,重新组合,创作出书了一本校园小说《此间的少年》。2010年,该小说还被改编成为了同手刺子,由胤祥执导,黄河清、孙欣、苏哲等主演。

2015年,金庸发现《此间的少年》剽窃自己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在区别情景下量身定做与原作品相似的情节,改编作品后不表明改编源头,擅自改行动品人物抽象……他觉患上对于方侵权了自己的改编权、署名权、呵护作品残缺权等,遂将江南及其眼前的出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于方停止侵权行动。

此案件在当时被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受到诸多关注。

2018年,广州市天河区国夷易近法院一审认定,《此间的少年》不组成著述权侵权,但构因素比方理相助。法院一审讯断:停止出书刊行《此间的少年》并销毁库存书籍,抵偿金庸经济损失国夷易近币168万元以及为必然侵权所支出的公平开销国夷易近币20万元,北京散漫出书公司、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33万元担当连带责任。

一审结束后,江南经由社交账号回应,称自己是金庸武侠的粉丝,在外洋留学时期,因为身处异国他乡,思念北大的校园生涯,以是套用金庸笔下的人物,写出《此间的少年》。他曾经留言说:“跟自己恭顺的作者打讼事,尽管不是甚么使人欢喜的事。不外一根一苗,一花一果,十八年前一漂亮起,也因其患上名患上利,应该有此一劫。”

可是在一审讯断后,金庸、江南以及出书方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均不屈,向广州常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克日,广州常识产权法院宣告该案件二审服从。二审时期,金庸去世,林某怡系其遗产推广人并作为上诉人退出了诉讼。

法院审理认定,被诉侵权行动分说组成著述权侵权以及不同理相助,判令被诉侵权作品《此间的少年》作者赶快停止不同理相助行动,并登报申明消除了影响,抵偿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必然侵权行动的公平开销20万元,北京散漫出书公司、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33万元担当连带抵偿责任。

5月15日上午,扬子晚报/紫牛往事记者分割作家江南,问询其对于这次讯断服从的回应,对于方助理呈现,不太不便负责采访。

未反对于停止侵权诉请

从案件的审理服从来看,两次区别之处在于原告是否组成著述权侵权。

上海大邦状师事务所状师丁金坤觉患上,乔峰、郭靖、令狐冲等脚色,都是金庸原创的武侠人物,家喻户晓,成为文化符号。金庸(包罗其秉持人)对于该脚色具备版权,未经答应,不患上擅自更正人物抽象,否则便是侵害原作的改编权、署名权、呵护作品残缺权。

查阅此前资料也可发现,周星驰在拍摄片子《功夫》时,运用了《射雕好汉传》洪七公的“降龙十八掌”之类的功夫,也是收罗了金庸拥护,取患上金庸版权答应,并支出报答。

不外,丁金坤特意提到,从法院宣告的讯断服从来看,讯断不反对于金庸的停止侵权诉请。他批注,平凡而言,法院对于侵权作品,都是要求停止侵权概况销毁的。若要不断出书,除了非是该作品波及公共福利重大。

而在本案二审中,法院觉患上,为知足读者的多元需要,失调各方福利,增长文化事业的发展凋敝,接管短缺着实的周全抵偿概况支出经济抵偿等替换性措施的条件下,不讯断停止侵权行动。《此间的少年》如需重版,应向权柄人支出经济抵偿。从《此间的少年》所运用的元素在全书中的比重,酌情判断经济抵偿遵照其重版版税支出的30%支出。

扬子晚报/紫牛往事记者 孙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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