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能恳求双倍人为抵偿。年多能补用人单元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条约的没签,应该向劳动者每一个月支出二倍的条约人为。用人单元违背本规定则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活期限劳动条约的双倍,自应该订立无固活期限劳动条约之日起向劳动者每一个月支出二倍的年多能补人为。 2.法律依据: 《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劳动条约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元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条约的没签,应该向劳动者每一个月支出二倍的条约人为。用人单元违背本规定则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活期限劳动条约的双倍,自应该订立无固活期限劳动条约之日起向劳动者每一个月支出二倍的年多能补人为。 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