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减工具条件: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适用工具,只适用于被判处操作、工具拘役、制减有期徒刑、适用无期徒刑的工具立功份子,只限度被判处的制减刑种,而不限度立功性子以及被判刑期的适用长短。 无论其立功行动是工具分心仍是差迟,是制减重罪仍是轻罪,是适用危害国家牢靠罪仍是其余刑事立功,假如具备了法定的工具减刑条件都可能减刑。 二、制减素质条件:立功份子在刑罚推广时期认真功能监规,适用负责教训以及刷新,工具确有悔改呈现概况有立功呈现,可能减刑;有严正立功呈现,应该减刑。 三、限度条件:减刑日后实际推广的刑期,判处操作、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国夷易近法院遵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度减刑的去世刑脱期推广的立功份子,脱期推广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脱期推广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操作、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立功份子,在推广时期,假如认真功能监规,负责教训刷新,确有悔改呈现的,概况有立功呈现的,可能减刑;有如下严正立功呈现之一的,应该减刑: (一)克制他人严正立功行动的; (二)揭发牢狱内外严正立功行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现发现概况严正技术刷新的; (四)在同样平凡斲丧、生涯中杀人越货的; (五)在防备人造磨难概况翦灭严正事件中,有突出呈现的; (六)对于国家以及社会有其余严正贡献的。 减刑日后实际推广的刑期不能少于如下期限: (一)判处操作、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国夷易近法院遵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度减刑的去世刑脱期推广的立功份子,脱期推广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脱期推广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